项目概况 ******学院临时用车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0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DDHDCG-202509-01 项目名称:******学院临时用车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大巴和中巴18万/年,轿车和商务车6万/年 最高限价:大巴和中巴18万/年,轿车和商务车6万/年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学院临时用车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以合同约定的服务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1+2模式,在预算不变且服务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甲方考核合格后可以续2年服务合同,总期限不超过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 3、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大巴及中巴车辆必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3.2 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9月23日至 2025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有限公司(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体育馆路鸿安新村小区9#、10#楼1-2层)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箱领取 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0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体育馆路鸿安新村小区9#、10#楼1-2层) 五、开启截止时间:2025年10月0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体育馆路鸿安新村小区9#、10#楼1-2层)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电子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潜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将携带以下加盖公章的材料两份: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磋商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磋商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供应商需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资料不全者将谢绝领取采购文件。 注:现场方式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上述材料复印件二份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确认;电子邮件方式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致电0415-******,主题写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在领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资料审查通过后,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学院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洋河大街30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体育馆路鸿安新村小区9#、10#楼1-2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银行丹东振兴支行 ******有限公司 账号:************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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